在無意義之上


記得你問過我說,打籃球有什麼意義?

說穿了,不過是套規則,一顆球,場上的人追著跑,只為讓球落進籃網。說它沒意義,它的確沒意義。然而規則即是如此,我們在這裡,就不得不被這些規則所追著、趕著⋯⋯。


二零一六,接近暑假尾聲的早上八九點,我踏上陽光熾熱的中央籃球場,找到了似乎是生傳系籃所在的那個籃框,「請問這裡是生傳系嗎?」我這樣問,也就是從那刻起,我成為了系籃的一份子。在系籃的我們,有著共同的目標,也就是一學期舉辦一次的台大盃與農院盃。即便這個目標看似不是什麼重要比賽,贏了也沒什麼偉大,但為著它,我們空出每週的兩個晚上來練球,培養默契,以在這些盃賽中走得更長、更遠。

在當時,還是大一的我,總得在球隊沒有抽到校內場地時,與幾個同是大一的隊友輪流到河濱公園的球場佔場,晚上六點到八點的練球時間,而我們通常都在三點左右就要找到場地,或許是河濱左一的場,或許是河濱右二的場,或許是左三,又或許是沒有場。左一、右二——場地最好的兩個,是最早就會被各個系隊佔走的熱門選擇,簡單說,不夠早,搶不到;再下一個層級——只要有場就好,右一、左二,只要不要太遠,甚至曾經跑到左三、左四,沒關係,大家到得了就好;最後,也就是最糟糕的情形——沒有佔到場,這種時候,如果沒有其他友隊願意分享場地,就得背負著全隊無場練球,直接停練的罪過。

可以說,佔場是我們系籃大一菜雞時的共同記憶。夏天,在下午天氣最熱的那時,在球場曬太陽;冬天,吹著東北季風,流著鼻涕的練投籃。佔場的那段時間,總是漫長且難熬,一路等待,從三點等待到練球時間的六點,這是時間最多的時候,可以做滿熱身,投幾百個籃,也是與同行的夥伴長時間相處,能一同分享些無聊事的一段時間。

但你說這有什麼意義嗎,浪費那許多個午後時光,為著不是什麼重要遠大的目標,你翹課打球、翹課佔場,不去做些更有意義的事。沒錯,這沒有意義,然而規則即是如此,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。我們在這裡,就不得不被這些規則所追著、趕著、活著、老了、死了,不過這樣而已,不過都是被一把丟進規則裡的人,任由時光蹂躪,受盡無常摧殘,存在於無意義之上,再可憐地試圖從中翻找出所謂的意義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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